2019年全国基层社区治理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1

民培〔201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重要论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创新,提高各级民政干部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治理改革与创新能力,推动各地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不断开拓新局面,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19〕15号),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在上海举办2019年全国基层社区治理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与师资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政策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重要论述;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与新时代价值;社区治理的政策变迁、主要问题与实现路径;社区治理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社区社会工作实务案例;社区工作法和群众工作法;社区治理典型经验引介等。

培训师资主要包括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复旦大学等高校社区治理研究知名学者;民政部培训中心社区治理资深教授;上海等典型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资深专家与业界权威人士等。

二、培训安排


班次

时间

地点

参训对象

招生人数

2019年全国社区治理及能力建设示范培训班 (第二期)

2019年11月24日(全天报到)—11月28日(返程)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65号云峰宾馆(见附件)

各省、市、县(区)级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城乡基层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及其管理人员

60(每省、区、市2-3人)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参训人员须在11月18日之前,登陆中国民政培训网(民政部培训中心)网址:http://pxzx.bcsa.edu.cn。 按照通知时间,点击“在线报名”统一报名。

2.电话报名,按照通知后面所附联系人的号码,进行电话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只选择一种,请勿重复报名。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食宿及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费及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统一现场收取,可使用支付宝(微信暂不支持)、刷公务卡、现金支付。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 韩钦臣 左广兵

韩钦臣:010-61591725   手机:18611658143

左广兵:010-61591723   手机:13671279144

传  真:010-61591708 

报到前台电话:021-62756088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课程设置;

3.拟邀请师资介绍;

4.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65号云峰宾馆乘车路线图。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19年10月31日

要报名



(27)2019年全国基层社区治理培训班-附件1-4.doc

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基层社区治理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民培27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