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新时代婚俗改革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30

民培〔202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2024年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我国婚俗改革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助推婚俗改革事业与质量,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4〕6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5月下旬举办“2024年全国新时代婚俗改革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5月27日(下午报到)—6月1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地婚俗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地方民政局婚姻登记相关工作人员、婚姻登记机关负责人、婚姻登记工作骨干、从事婚俗改革的工作人员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有关婚俗改革政策解读、新中国成立以来婚俗改革的演变、新时代青年婚恋观现状分析及深层逻辑、婚姻管理政策法规综合解读与实际应用、婚姻登记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婚俗改革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新媒体视角下婚俗改革宣传与引导机制、北京市海淀区婚姻登记处现场教学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5月1日8:00—5月23日16:00

报名方式与缴费:

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立即学习”,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开具相应发票,培训费发票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网站报名成功后进入学习中心-立即学习-公告简报-群二维码),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4.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惠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7 15203737967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联系电话(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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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4月29日